
印尼已針對推薦加密貨幣及其他數位金融資產的社群媒體影響者,實施強制性認證要求,為線上金融推廣活動增添了新的合規規定。
印尼金融服務管理局已發布《金融服務管理局第6號條例(2026年)》,要求推薦加密貨幣及其他數位金融資產的個人必須取得能力認證,除非他們已持有涵蓋該活動的獨立執照。
該條例於週三公布,同時也限制影響者僅能推廣在獲授權交易所上市的數位資產。任何在推廣內容中出現的數位資產服務提供者,都必須持有必要的監管執照。
根據該指令,行銷活動必須透過受監管的金融服務企業進行,這些企業仍需對推廣材料負責。這些活動也必須透過企業的官方溝通管道發布,而非透過獨立的影響者活動。
隨著社群媒體在投資決策中扮演的角色日益重要,各國監管機構紛紛加強對金融影響者的監管,印尼也加入了這一行列。
澳洲證券和投資委員會於2022年3月澄清,如果影響者的內容構成金融建議或協助安排金融交易,他們可能需要澳洲金融服務執照。ASIC也警告,持牌金融公司可能需對其聘用的影響者所犯的不當行為負責。
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於2024年發布了指導意見,指出未經授權的影響者若在未經授權公司批准的情況下推廣受監管的金融產品,可能構成刑事犯罪。
4月24日,FCA協調了一項國際「行動週」,打擊非法金融推廣活動。該監管機構表示,有17個機構參與了執法行動、消費者意識活動以及對影響者的教育倡議。它還提交了120份移除請求,以刪除1,267個非法金融廣告,這些廣告觸及了至少230萬個英國社群媒體帳戶。
韓國也已朝著加強對金融影響者監管的方向邁進。2月,民主黨立法者提出立法,要求推廣加密貨幣或股票的影響者披露其個人持股以及任何因推薦而收到的報酬。該提案若披露要求被違反,將施加與不公平交易案件中使用的類似罰款。
韓國的這項提案是繼今年推出的其他監管措施之後,其中包括金融監督院(FSS)的AI驅動市場監控,以及要求某些外國房地產投資者披露加密貨幣交易歷史記錄的額外報告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