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洛杉磯警察局預備役警官艾瑞克·哈勒姆(Eric Halem)因2024年在洛杉磯的一次入室搶劫中綁架並搶劫一名青少年,奪走存有價值約35萬美元比特幣的硬碟,被判處無期徒刑外加15年有期徒刑。
據《洛杉磯時報》報導,洛杉磯縣高等法院法官米爾德麗德·艾斯科貝多(Mildred Escobedo)在駁回哈勒姆針對2024年12月在韓國城發生的、針對一名17歲青少年的搶劫案提出的新審判請求後,於週二宣判了此刑罰。
該報引述的法院記錄顯示,哈勒姆因綁架和搶劫罪被判處同期執行的無期徒刑,另加15年有期徒刑。在聽證會上,艾斯科貝多法官駁回了辯方關於哈勒姆的原辯護律師未能傳喚證人並審查重要證據的論點。
法官表示,審判證據顯示哈勒姆的行為是出於「純粹而徹底的貪婪」,並補充說根據法庭上提出的事實,不可能有其他結論。
洛杉磯縣地方檢察官辦公室發言人告訴該報,哈勒姆必須在服完大部分15年刑期後,才能開始執行同期的無期徒刑。該發言人還表示,他將在七年後符合假釋條件。
此判決是在哈勒姆於三月被定罪之後做出的,當時陪審團在兩週的審判後認定他有罪。
檢察官在法庭上表示,哈勒姆和三名被指控的共謀者闖入洛杉磯的一間高層公寓,威脅受害者,除非他交出一個存有約35萬美元比特幣的硬碟,否則將殺害他。
根據審判中提出的證據,這名在訴訟過程中僅以丹尼爾之名識別的青少年在受到威脅後交出了該裝置。
儘管哈勒姆在搶劫發生前近兩年就已離開洛杉磯警察局,《洛杉磯時報》報導稱,他在犯罪發生時仍擔任預備役警官。
該報還報導,哈勒姆仍面臨涉及保險詐欺和另一起與加密貨幣相關的搶劫案等獨立刑事案件。他的三名共同被告尚未受審。
此次判決正值美國當局持續追查數起涉及加密貨幣持有者的暴力案件之際。
本月稍早,康乃狄克州的聯邦檢察官宣布對三名密蘇里州男子提出指控,他們被控策劃入室搶劫,以強迫受害者轉移比特幣。根據美國司法部,塞德里克·路易斯(Sedric Louis)、約翰·戴維斯(John Davis)和馬特爾·威廉姆斯(Martel Williams)涉嫌於2024年8月前往康乃狄克州,租用車輛,取得氣槍和對講機,並監視他們的目標對象及其父母,但在擔心被監視器拍到後放棄了計畫。
司法部表示,這起共謀案是與後來在丹伯里(Danbury)發生的綁架案相關的更大規模調查的一部分,在該綁架案中,另一團夥據稱針對與數億美元比特幣盜竊案有關的人的父母。這三名密蘇里州被告已不認罪,而檢察官已就相關的霍布斯法案共謀指控,獲得了亞當·伊札(Adam Iza)和賽義夫·法伊克(Saif Faiq)的認罪協商。
幾個月前,聯邦檢察官還對三名田納西州男子在加州涉嫌的另一起加密貨幣搶劫案提出指控。
根據司法部,伊利亞·阿姆斯特朗(Elijah Armstrong)、尼諾·欽達瓦涅(Nino Chindavanh)和傑登·魯克(Jayden Rucker)冒充送貨員,進入或試圖進入舊金山、聖荷西、桑尼維爾和洛杉磯的住宅。檢察官指控該團夥用槍械、膠帶和束線帶束縛受害者,然後要求存取加密貨幣帳戶。
在其中一起被指控的事件中,當局表示一名受害者被迫登入加密貨幣帳戶,而另一名參與者則將約650萬美元的數位資產轉移到由該團夥控制的錢包中。所有三名被告均不認罪,並在法庭上被證明有罪之前,仍享有無罪推定權。
加州和康乃狄克州的這些起訴案件,是最近多起調查人員稱加密貨幣投資者因其數位資產持有量而非傳統貴重物品而被選為目標的案件之一。
聯邦檢察官在涉及被指控綁架和強制加密貨幣轉移的案件中,越來越多地依賴霍布斯法案搶劫指控,而州檢察官則在事實支持下追究單獨的搶劫和綁架指控。
在美國境外,當局也報告稱針對加密貨幣持有者的實體襲擊有所增加。法國檢察官在多起獨立調查中,已對數十名涉嫌綁架並試圖強迫受害者交出加密貨幣錢包存取權的嫌疑人提出指控,而調查人員則持續警告稱,有組織的團夥正將暴力與數位盜竊方法結合使用。